ITC要求持续禁止Apple Watch贩卖,只因为苹果提出的上诉理由太糟糕

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(ITC)今日正式反对苹果公司的申请,要求在上诉期间暂停对Apple Watch的销售禁令。 ITC认为,苹果提出的上诉理由不够有力,无法说服法院维持暂停禁令的特殊裁决。

Apple Watch 一度从苹果官网上停售

去年10月,ITC裁定配备血氧监测功能的Apple Watch侵犯了医疗技术公司Masimo的专利,并下令禁止这些设备在美国的进口和销售。

这项功能存在于Apple Watch Series 6及后续更新的型号中,但Apple Watch SE除外,而Masimo指控苹果窃取商业秘密并挖走员工来开发其血氧感测功能,最终ITC裁定苹果必须要在美国地区停售Apple Watch 9以及Apple Watch Ultra 2,虽然在裁决后有2个月的等待期, 可以让白宫方面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否决这项裁决,但最终2个月过去了,白宫并没有行使否决权。

除之外,Masimo 也表示愿意进行和解谈判,但当时苹果似乎没有表达任何兴趣。

Apple Watch Ultra 2 Apple Watch Series 9 专利 血氧功能 争议 下架

▲ 2023 年 12 月 25 日苹果美国官网停售两款 Apple Watch

因此,在去年十二月,苹果暂停在美国零售店和线上商店销售Apple Watch Series 9和Apple Watch Ultra 2。

后来,苹果向美国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并获得回应后,ITC的禁令也暂时中止,目前Apple Watch 9以及Apple Watch Ultra 2暂时恢复贩售。

苹果用「无法弥补的损害」这一说法去上诉

ITC 律师在文件中指出,苹果提出的理由「只是一个无可争辩的侵权者请求继续侵犯已宣判的专利。」

为什么这样说? 让我来快速解释给大家了解。

在美国的专利法中有一组用来判断是不是可以在最终裁决出来之前,暂停执行的标准,叫做「Standard Havens」,这里面有四个准则,其中一个叫做「无法弥补的损害」。

「无法弥补的损害」意思是,如果在最终上诉的判决没有出来之前就执行禁令,上诉的那一方将遭受无法用金钱赔偿的损害。

套用在这个案例中,就是苹果向法院宣称,如果在最终的上诉判决没有出来前就禁止Apple Watch Ultra 2以及Apple Watch 9的销售,将对苹果造成相当大的损害,如果最终上诉判决是苹果胜诉,那这样已经造成的损害是大到无法用金钱来赔偿。

这种损害可能包括品牌声誉的损害、市场份额的流失、以及对客户关系的负面影响等。

这就是苹果提出上诉的理由,除此之外,还包含了苹果目前正努力通过软件更改来解决所谓的专利侵权问题。

但上述的理由看在 ITC 的眼里似乎非常没有说服力,他们认为苹果需要证明这种损害是实质的、立即的,并且是一旦发生就无法回复的; 此外,ITC 与 Masimo 也怀疑苹果单纯只是更改软件的话,应该仍然无法在重新审核时通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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